苏文颖说,很多国家对性犯罪特别是性侵儿童犯罪,法律较为严苛,并限制他们接触儿童的机会,一些人就利用旅游等机会到其他一些国家性侵儿童,因此催生儿童色情旅游业,一些国家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。澳大利亚最近开始实施新的法律,限制登记在案的儿童性侵犯罪者不经执法机关允许擅自出境,如有违反,将处以最高五年的刑期。
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《浙江杭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安保公司员工》他还说,性侵也是分层级的,他遇到一些案例,比如把女孩裙子撩起来摸下体,“其实这也是性侵,但与长期的猥亵、强奸不同,这类轻微的案例也比较多。如果证据不能固定,就难以认定构成犯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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