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世纪70年代末,郑若骅在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攻读土木工程学士学位,遇到一位英国资深大律师前来讲课。他既是律师,也是工程师,还是名仲裁员。那堂课上,郑若骅了解到仲裁的作用:所谓仲裁,是指纠纷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双方所信任的第三方,由第三方根据相应法律、程序公正地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。不同于诉讼受法域差异的约束,根据《纽约公约》,仲裁裁决可在150多个国家执行,并且一裁终局,可以大大节省纠纷解决的成本,因此在建筑业备受推崇。就这样,仲裁二字在郑若骅心里生了根。
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《上海通过"养老立法":尊重习惯、弥合"数字鸿沟"》剥洋葱:未来社保制度的走向是追随流动人口转移接续,还是降低人口的流动性、促进安居乐业来适应社会保障制度?




